第十一條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易制毒化學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銷售的品種、數量、日期、購買方等情況。經營單位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時,還應當留存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以及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的復印件。銷售臺賬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第十二條經營單位應當將**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銷售之日起5日內報當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將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30日內報當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備案的銷售情況應當包括銷售單位、地址,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等,并同時提交留存的購買方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第十三條**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使用臺賬,如實記錄購進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使用情況和庫存等,并保存2年備查。第十四條購買、銷售和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易制毒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崗位責任分工以及企業從業人員的易制毒化學品知識培訓等方面建立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第三章運輸管理第十五條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運輸許可證或者進行備案:(一)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直轄市為跨市界)運輸的;。好奇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南京駿飛科技為你講。遼寧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信息軟件
第九十四條危險化學品單位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其主要負責人不立即組織救援或者不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的,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處罰。危險化學品單位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九十五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有關地方人民**及其有關部門不立即組織實施救援,或者不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九十六條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第八章附則第九十七條監控化學品、屬于危險化學品的藥品和農藥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民用**物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質以及用于**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條例。法律、行政法規對燃氣的安全管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危險化學品容器屬于特種設備的,其安全管理依照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江蘇智能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管理平臺南京駿飛的危險化學品監管平臺,助力學校構建高效的危化品安全風險管控機制!
屬于劇毒化學品的農藥除外)、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由公安機關沒收所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使用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出借或者向不具有本條例第三十八條**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的單位轉讓其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或者向個人轉讓其購買的劇毒化學品(屬于劇毒化學品的農藥除外)、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第八十五條未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第八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未取得從業資格上崗作業的;(二)運輸危險化學品,未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或者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的;。
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除外,下同),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前款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公安部門、農業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第三十條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化工企業,除應當符合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與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二)有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三)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四)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第三十一條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化工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設區的市級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45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頒發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情況及時向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通報。選擇南京駿飛科技危險化學品管理平臺,開啟安心管理之旅!
2020年年底前實現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或儲運設施自動化控制系統裝備率、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監控率均達到100%。加強油氣管道發展規劃與國土空間、交通運輸等其他專項規劃銜接。督促企業大力推進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快完善油氣輸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統,強化油氣輸送管道高后果區管控。嚴格落實油氣管道法定檢驗制度,提升油氣管道法定檢驗覆蓋率。加強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停車場安全管理,納入信息化監管平臺。強化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提高危險化學品儲罐等貯存設備設計標準。研究建立常壓危險貨物儲罐強制監測制度。嚴格特大型公路橋梁、特長公路隧道、飲用水源地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控。加強港口、機場、鐵路站場等危險貨物配套存儲場所安全管理。加強相關企業及醫院、、科研機構等單位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六)強化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監管。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以下簡稱危險廢物)排查,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進行鑒別鑒定。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能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還在找合適的危險化學品監管系統?南京駿飛科技滿足你。河南智能危險化學品監管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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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的;(三)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未將劇毒化學品的儲存數量、儲存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的;(四)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不如實記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所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或者保存銷售記錄和相關材料的時間少于1年的;(五)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企業、購買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將所銷售、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的;(六)使用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轉讓其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未將有關情況向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報告的。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或者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遼寧學校危險化學品管理信息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