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嚴格依法做好整改、處罰、復查等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供貨企業,采購單位3年內不得將其納入本地區校服供貨單位。各地要加強統籌,指導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督導學校建立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反饋校服供貨企業,并作為是否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要采取多種措施對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家庭困難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提供校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讓更多的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六、規范校服穿著,發揮育人功能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校服德育載體、管理抓手作用。學校要落實引導學生愛惜校服、規范著裝的教育職責,把愛惜校服、規范著裝與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結合起來,有機融入中小學生良好行為規范和禮儀常規養成教育。啟迪培養中小學生社會成員意識、集體主義精神和組織紀律觀念。校服管理新升級,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讓校服成為校園文化的傳承者和展示者!內蒙古學校校服信息管理系統
此外,平臺還提供校服試穿和退換貨服務,讓家長和學生們在購買前能夠充分了解校服的品質和舒適度。這種質量保障措施,讓家長們更加放心地為孩子們選擇校服。家校合作是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的關鍵。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致力于搭建家校共育的橋梁,通過平臺,家長可以實時了解校服信息,包括款式、價格、庫存等,同時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學校則能夠及時反饋處理,共同推動校服管理的改進與完善。這種雙向溝通、攜手共進的合作模式,不僅增強了家校之間的信任與合作,更讓孩子們在更加和諧、美好的校服環境中健康成長。甘肅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系統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
在追求校服品質的同時,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也不忘綠色環保的責任。平臺倡導使用環保材料和技術生產校服,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同時,平臺還提供校服回收服務,鼓勵孩子們將不再需要的校服進行回收再利用,共同為地球的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此外,平臺還定期舉辦環保主題活動和講座,提高家長和學生們的環保意識。這種綠色環保的理念和實踐,不僅讓孩子們穿上了更加安全、健康的校服,也讓他們從小就樹立了保護環境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三)控制校服套數穩定款式校服選購應根據“適用、實用、夠用”原則,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長經濟承受能力,按照決策程序合理確定校服種類、款式、套(件)數。校服款式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經常性為學生訂購校服,中小學生選購周期原則上不低于三年,畢業年級原則上不組織校服選購工作。寒冷地區,可結合實際選用冬裝校服。(四)挖掘特色設計制作校服校服設計制作應堅持“安全舒適、經濟實用、美觀簡潔”原則,深入挖掘地方文化內涵和學校辦學底蘊,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傳承民族文化;應適應不同季節,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年齡特點,充分考慮學生在校學習、體育運動等需要。推進校服創新發展,加強校服面料、功能、式樣研發,開展校服遴選、研討、設計大賽等活動,組織專業人員或學生設計校服式樣。四、落實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中小學生校服涉及環節多,各地應建立教育主管部門牽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提高站位,統一思想,積極主動作為,明確校服管理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加強組織協調,認真研究和解決校服管理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著力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品質。。二)嚴格監督檢查。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功能強大,操作簡便,是校服管理的得力助手!
對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要求、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要求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的問題得到有效處理后,方可由與供貨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采購合同應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督。八、校服費用收取支付校服費用的收支,一是按廣東省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專款。不得違規截留、挪用、擠占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會代收校服費用,并應及時公開校服費用收支情況。二是由家長自行向供貨企業支付。九、校服檢查驗收過程按照合同約定,通過批量發貨前隨機抽樣或日常零星購買抽樣的方式,重點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每個批次和樣式的校服各抽取3套(件)留樣封存。 中小學校服登記管理軟件,嚴謹登記,精細管理,校服事務輕松搞定!廣東學校校服信息管理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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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穿著校服的保障政策,加大對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或減免校服費用。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益捐助校服。7.完善售后服務。各地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要指導供應商完善校服售后服務渠道,督促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要開通校服質量投訴渠道,及時核實處理反映的問題。學校要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定期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向供應商反饋,并作為后續采購依據;可積極探索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努力降低資源消耗。供應商要建立以市、縣(市、區)為單位的校服服務體系,提供相對固定的購買渠道,備足貨源,方便學生家長及時購買、調換。8.保障公平競爭。各地要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打破校服管理領域行政性壟斷。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及中小學校要堅決防止、糾正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不得濫用行力,妨礙外地供應商進入本地市場。 內蒙古學校校服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