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超出購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品種、數量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第三十二條貨主違反規定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應當沒收非法運輸的易制毒化學品或者非法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設備、工具;處非法運輸易制毒化學品貨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貨值的20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許可或者備案擅自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二)使用他人的或者偽造、變造、失效的許可證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第三十三條承運人違反規定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應當責令停運整改,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一)與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載明的品種、數量、運入地、貨主及收貨人、承運人等情況不符的;(二)運輸許可證種類不當的;(三)運輸人員未全程攜帶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個人攜帶易制毒化學品不符合品種、數量規定的。公安應當沒收易制毒化學品,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第三十四條偽造申請材料騙取易制毒化學品購買、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公安應當處1萬元罰款,并撤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好奇危險化學品管理系統如何運作?南京駿飛科技來解答。吉林智能危險化學品信息管理系統
不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的;(三)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未將劇毒化學品的儲存數量、儲存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的;(四)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不如實記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所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或者保存銷售記錄和相關材料的時間少于1年的;(五)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企業、購買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將所銷售、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的;(六)使用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轉讓其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未將有關情況向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報告的。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或者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江西中小學危險化學品智能管理軟件南京駿飛危險化學品管理系統,多維度數據支持,為中小學危化品決策提供有力依據!
公安部《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87號章總則條為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規范購銷和運輸易制毒化學品行為,防止易制毒化學品被用于制造,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公安部是全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的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公安機關負責本轄區內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安機關禁毒部門應當設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專門機構,縣級人民公安機關應當設專門人員,負責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許可或者備案和監督檢查工作。第二章購銷管理第三條購買類中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人民公安機關申請購買許可證;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取得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后,方可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第四條個人不得購買類易制毒化學品和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禁止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但是個人合法購買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和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除外。
第九十八條危險化學品的進出口管理,依照有關對外貿易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進口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第九十九條公眾發現、撿拾的無主危險化學品,由公安機關接收。公安機關接收或者有關部門依法沒收的危險化學品,需要進行無害化處理的,交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組織其認定的專業單位進行處理,或者交由有關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處理。處理所需費用由國家財政負擔。**百條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尚未確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對該化學品的物理危險性、環境危害性、毒理特性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需要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的,依照本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百零一條本條例施行前已經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化工企業,依照本條例規定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應當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期限內,申請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不知咋選危險化學品管控軟件?南京駿飛科技給你答案!
五)發現影響危險化學品安全的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支持、督促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相互配合、密切協作,依法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督管理。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有權向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舉報,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第十條國家鼓勵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進技術、工藝、設備以及自動控制系統,鼓勵對危險化學品實行專門儲存、統一配送、集中銷售。第二章生產、儲存安全第十一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實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智能驅動安全管理,南京駿飛危險化學品管控平臺為學校危化品安全賦能!寧夏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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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未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就投入生產。(五)加強重點環節安全管控。對現有化工園區**開展評估和達標認定。對新開發化工工藝進行安全性審查。2020年年底前實現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或儲運設施自動化控制系統裝備率、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監控率均達到100%。加強全國油氣管道發展規劃與國土空間、交通運輸等其他專項規劃銜接。督促企業大力推進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加快完善油氣輸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統,強化油氣輸送管道高后果區管控。嚴格落實油氣管道法定檢驗制度,提升油氣管道法定檢驗覆蓋率。加強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停車場安全管理,納入信息化監管平臺。強化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提高危險化學品儲罐等貯存設備設計標準。研究建立常壓危險貨物儲罐強制監測制度。嚴格特大型公路橋梁、特長公路隧道、飲用水源地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控。加強港口、機場、鐵路站場等危險貨物配套存儲場所安全管理。加強相關企業及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六)強化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監管。**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以下簡稱危險廢物)排查,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進行鑒別鑒定。吉林智能危險化學品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