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地方人民**應當立即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公安、衛生、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按照本地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有關地方人民**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一)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二)迅速控制危害源,測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事故的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三)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大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四)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狀況進行監測、評估,并采取相應的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措施。第七十三條有關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協助。第七十四條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統一發布有關信息。第七章法律責任第七十五條生產、經營、使用國家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經營、使用活動,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南京駿飛科技打造的危險化學品監管軟件,你還不趕緊瞧瞧?北京學校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軟件
二)未根據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關安全設施、設備,或者未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的;(三)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對其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評價的;(四)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倉庫內,或者未將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在**倉庫內單獨存放的;(五)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或者儲存數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的;(六)危險化學品**倉庫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的;(七)未對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的。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港口經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予以處罰。第八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一)生產、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如實記錄生產、儲存、使用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流向的;(二)生產、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發現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或者被盜。北京學校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軟件快來了解南京駿飛科技的危險化學品監管系統,高效助力管理!
第三十二條本條例第十六條關于生產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規定,適用于使用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款、第二十七條關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的規定,適用于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第二十二條關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的規定,適用于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第四章經營安全第三十三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下同)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的規定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第三十四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經營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儲存設施;(二)從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四)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領導責任,結合實際細化排查標準,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化工園區或化工集中區(以下簡稱化工園區),實施精細化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類建立完善安全風險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區分“紅、橙、黃、藍”四級安全風險,突出一、二級重大危險源和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業,按照“一企一策”、“一園一策”原則,實施嚴格的治理整頓。制定實施方案,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動。(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完善和推動落實化工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時修訂公布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修訂并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結合深化供給側結構性,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行業標準條件的產能,有效防控風險。堅持“一盤棋”,嚴禁已淘汰落后產能異地落戶、辦廠進園,對違規批建、接收者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三)嚴格標準規范。制定化工園區建設標準、認定條件和管理辦法。整合化工、石化和化學制等安全生產標準,解決標準不一致問題。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完善化工和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工程設計、施工和驗收標準。想了解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南京駿飛科技有門道。
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需設立治安保衛機構,并制定完善的治安保衛制度?。應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相關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情況需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治安保衛人員需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第二十六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符合國家標準的封閉式、半封閉式或露天式**儲存場所內?。儲存時需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嚴格實施分區、分類、分庫管理,避免混存混放?。上述條款通過明確機構設置、人員管理及儲存規范,強化從業單位的主體責任,以系統性措施防范治安風險?。好奇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亮點?南京駿飛科技揭秘。河南智能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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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已經2011年2月16日***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344號公布2011年2月16日***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章總則**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布,并適時調整。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北京學校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