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必須認真履責,并作出安全承諾;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受刑事處罰或撤職處分的,依法對其實施職業禁入;企業管理和技術團隊必須具備相應的履職能力,做到責任到人、工作到位,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力、風險防控措施不落實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存在以隱蔽、欺騙或阻礙等方式逃避、對抗安全生產監管和環境保護監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產生重大安全隱患,違規更改工藝流程,破壞監測監控設施,夾帶、謊報、瞞報、匿報危險物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觀故意行為的單位及主要責任人,依法依規將其納入信用記錄,加強失信懲戒,從嚴監管。(九)強化激勵措施。**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對一、二級標準化企業擴產擴能、進區入園等,在同等條件下分別給予優先考慮并減少檢查頻次。對國家鼓勵發展的危險化學品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先進危險品檢測檢驗設備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免征進口關稅。落實安全生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提高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建立安全生產內審機制和承諾制度,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機制,并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評審條件。想了解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南京駿飛科技有門道。新疆智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控軟件
二)超出購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品種、數量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第三十二條貨主違反規定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應當沒收非法運輸的易制毒化學品或者非法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設備、工具;處非法運輸易制毒化學品貨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貨值的20倍不足1萬元的,按1萬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許可或者備案擅自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二)使用他人的或者偽造、變造、失效的許可證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第三十三條承運人違反規定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應當責令停運整改,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一)與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載明的品種、數量、運入地、貨主及收貨人、承運人等情況不符的;(二)運輸許可證種類不當的;(三)運輸人員未全程攜帶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個人攜帶易制毒化學品不符合品種、數量規定的。公安應當沒收易制毒化學品,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第三十四條偽造申請材料騙取易制毒化學品購買、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的,公安應當處1萬元罰款,并撤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廣西危險化學品管理平臺南京駿飛科技的危險化學品監管軟件,為管理帶來全新體驗!
禁止運輸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劇毒化學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劇毒化學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的范圍,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危險化學品對人體和水環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后果的難易程度等因素規定并公布。第五十五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對通過內河運輸本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實行分類管理,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方式、包裝規范和安全防護措施等分別作出規定并監督實施。第五十六條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當由依法取得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水路運輸企業承運,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承運。托運人應當委托依法取得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水路運輸企業承運,不得委托其他單位和個人承運。第五十七條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當使用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適裝證書的運輸船舶。水路運輸企業應當針對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制定運輸船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為運輸船舶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
第十二條經營單位應當將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銷售之日起5日內報當地縣級公安備案,將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于30日內報當地縣級公安備案。備案的銷售情況應當包括銷售單位、地址,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等,并同時提交留存的購買方的證明材料復印件。第十三條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當建立使用臺賬,如實記錄購進易制毒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使用情況和庫存等,并保存2年備查。第十四條購買、銷售和使用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易制毒化學品的出入庫登記、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崗位責任分工以及企業從業人員的易制毒化學品知識培訓等方面建立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第三章運輸管理第十五條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運輸許可證或者進行備案:(一)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直轄市為跨市界)運輸的;(二)在禁毒形勢嚴峻的重點地區跨縣級行政區域運輸的。禁毒形勢嚴峻的重點地區由公安部確定和調整,名單另行公布。運輸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運出地的設區的市級公安申請運輸許可證。運輸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運出地縣級公安申請運輸許可證。運輸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向運出地縣級公安備案。好奇危險化學品管理系統如何優化?南京駿飛科技有辦法。
二)超出許可的品種、數量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三)銷售、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交易情況、不按規定保存交易記錄或者不如實、不及時向公安機關備案銷售情況的;(四)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后未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五)除個人合法購買**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以及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外,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的;(六)經營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不如實或者不按時報告易制毒化學品年度經銷和庫存情況的。第三十七條經營、購買、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拒不接受公安機關監督檢查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其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應當許可而不許可、不應當許可而濫許可,不依法受理備案,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南京駿飛科技危險化學品管控系統,為安全管理保駕護航。廣東危險化學品智能管理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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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591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已經2011年2月16日***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344號公布2011年2月16日***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章總則**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準確定、公布,并適時調整。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新疆智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控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