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的定義:是指用于預防、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植物、昆蟲生長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質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前款規定的農藥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場所的下列各類(一)預防、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包括昆蟲、蜱、螨)、草、鼠、軟體動物和其他有害生物;(二)預防、控制倉儲以及加工場所的病、蟲、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三)調節植物、昆蟲生長;(四)農業、林業產品防腐或者保鮮;(五)預防、控制蚊、蠅、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六)預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壩、鐵路、碼頭、機場、建筑物和其他場所的有害生物。根據作用對象分為: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根據使用范圍分別大田農藥,鼠藥,衛生農藥。《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其他要求。遂寧大田農藥登記新政策
根據新標準《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養分含量的標注:1、標明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產品按照7.3.1—7.3.6標注,標明執行團體標準或企業標準的產品按照肥料登記批準的養分指標標注。2、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標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標注的要求按單一肥料執行。3、含量小于4.0%的單一中量元素不得標明。4、產品標準中規定需要限制并標明的物質或元素等應單獨標明。不應標注元素敏感或忌用作物的圖案。警示語應按規定字號以***方式標明(并附示例)。5、標識中表明或暗示含有某一微量元素的,視為此微量元素≥0.02%。6、應標明有機質含量、總養分含量。成都復合微生物肥料登記需要什么手續《肥料中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標準2020年1月1日實施,肥料中添加農藥按假農藥處罰。
農藥登記申請材料目錄:(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還應當提交藥效和殘留資料(原件,1份,申請人自備)。(包括個人)的,還應當提交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初審意見(原件,1份,****核發)。,還應當提交已在有關國家(地區)登記使用的證明材料(原件,1份,****核發)。《農藥登記資料要求》的規定。
相同制劑資料要求:經M1登記證持有人授權的,應提供經授權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授權書原件及M1所用原藥登記證號。未經M1登記證持有人授權的,應提供如下資料。M1生產企業名稱和登記證號。M2所用原藥登記證號、產品組成、加工方法描述、理化性質、產品質量規格。M2毒理學資料,包括:急性經口、經皮和吸入毒性試驗、眼睛刺激性試驗、皮膚刺激性試驗、皮膚致敏性試驗。M2環境影響資料,包括:鳥類急性經口毒性試驗、魚類急性毒性試驗、大型溞急性活動抑制試驗、蜜蜂急性接觸毒性試驗、家蠶急性毒性試驗。企業標準制定的的幾種情況。
四川省權限內肥料變更登記受理條件:申請人應是經行政管理機關正式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四川省內肥料生產企業,申請登記的產品在工商注冊核定的經營范圍內;申請登記的產品屬有機-無機復混肥料(GB/T18877)、有機肥料(NY525)、水稻苗床調理劑(NY526)類范圍;禁止性要求。經肥料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有農業部門宣布禁止使用的肥料產品;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肥料登記,農業部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準決定不足1年的。申請材料1、肥料變更登記申請書;2、產品標簽樣式及使用說明書;3、企業名稱變更證明材料;4、原肥料產品登記證;5、營業執照。《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養分要求!遂寧大田農藥登記新政策
《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肥料名稱、商標肥料規格、等級和凈含量要求。遂寧大田農藥登記新政策
根據新標準《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要求:1、應標明經依法登記注冊并能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生產者和/或經銷者和/或進口商的名稱、地址。生產者和/或經銷者和/或進口商的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肥料企業的名稱或合法商標的字樣。地址的標注規定不應與有關法律法規相矛盾。進口產品還應標注原產國/地區名稱。進口商名稱和地址均不應使用簡稱。2、國產產品應在產品合格質量證明書、產品外包裝上或用易于識別的電子信息(二維碼、條形碼)的方式標明肥料產品的生產日期或批號。3、進口產品應標注進口合同號,通過國產產品的生產日期或批號、或進口產品的進口合同號,應可追朔相應產品質量檢驗的結果。*在產品標準中要求標明有效期或保質期時,應標明有效期或保質期,并添加產品有效期的備注。4、新增:如產品有強制性國家標準,應標明強制性國家標準編號。如標明國家或行業標準中未包括的其他元素或添加物,此時除標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外,還應同時標明含有添加物檢測方法的在備案有效期內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中的方法應是國內、國外文獻中的該添加物的**檢測方法。遂寧大田農藥登記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