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單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簽訂的運輸契約,也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的貨物收據。航空運單不僅應有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字,還必須有托運人簽字。航空運單與鐵路運單一樣,不是物權憑證,不能憑以提取貨物,必須作成記名抬頭,不能背書轉讓。海運提單(BILLOFLADING--B/L)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應托運人的要求所簽發的貨物收據(RECEIPTOFGOODS),在將貨物收歸其照管后簽發,證明已收到提單上所列明的貨物;也是承運人所簽署的運輸契約的證明,提單還表明所載貨物的所有權,是一種貨物所有權憑證(DOCUMENTOFTITLE)。提單持有人可據以提取貨物,也可憑此向銀行押匯,還可在載貨船舶到達目的港交貨之前進行轉讓;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運輸合同的證明。貨運代理必須樹立為貨主服務的思想,密切聯系貨主,為貨主排憂解難。吉林國際貨運代理售后
貨運代理的責任:1、基本責任作為承運人完成貨物運輸并承擔責任(由其簽發貨運單據,用自己掌握的運輸,或委托他人完成貨物運輸,并收取運費)。作為承運人完成貨物運輸不直接承擔責任(由他人簽發貨運單據,使用掌握運輸工具,或租用他人的運輸工具,或租用他人的運輸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貨物運輸,并不直接承擔責任)。貨運代理過程中所得到的資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時,也不得將代理權轉讓與他人。2、責任期限從接收貨物時開始至目的地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為止,或根據指示將貨物置于收貨人指示的地點業已作為完成并以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交貨義務。3、對合同的責任國際貨運代理人應對自己因沒有執行合同所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賠償責任。4、對倉儲的責任貨代在接受貨物準備倉儲時,應在收到貨后給委托方收據或倉庫證明,并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河北陸運貨運代理倉儲對船邊提貨和危險品,應根據卸貨速度及時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系,做好銜接工作。
貨代提單HouseB/L,又稱分提單,簡稱H單,嚴格意義上應稱為無船承運人,經交通部批準備案NVOCC(Non-vesseloperatingcommoncarrier)合格貨代簽發的提單一般發給直接貨主;有時同行申請提單,此時提單發給同行,同行將向直接貨主簽發自己的提單。現在出口一般都是HOUSE單比較多,尤其是去歐美的地方。對于FOB條款條款,貨運代理通常需要將主單的收貨人打電話給目的港的代理,然后貨運代理將向客戶發送訂單。2、對于DDU,DDP對于業務,船舶公司只負責將貨物運送到目的港。如果發貨人要求貨運代理人提供一站式服務,貨運代理人需要向目的港的代理人提供分票,代理人負責目的港的清關、送貨甚至納稅。3、對于三角貿易業務,國內貨運代理將要求船舶公司向自己發出整個訂單,然后發貨人為供應商,收貨人是實際目的港的收貨人的提單。4、對于幾個客戶的小貨,把一個集裝箱拼到同一個目的港,貨運代理會采取一主多分的做法,即把主單的收貨人CONSIGN給目的港代理,然后給每個客戶發幾張分單,分單號編成001A,001B,001C..目的港代理將提出集裝箱,客戶在目的港提取自己的貨物。5、如果出口商不能在規定的交貨期內生產,也不能按時裝船,貨運代理會要求出具擔保函。
貨運代理主要服務內容包括:1.作為發貨人(出口商)(1)選擇運輸路線、運輸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2)向選定的承運人提供攬貨、訂艙;(3)提取貨物并簽發有關單證;(4)包裝;(5)儲存;(6)稱重和量尺碼;(7)安排保險;(8)將貨物的港口后辦理報關及單證手續,并將貨物交給承運人;(9)支付運費及其它費用;(10)收取已簽發的正本提單,并付發貨人;(11)安排貨物轉運;(12)通知收貨人貨物動態;(13)記錄貨物滅失情況;(14)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進行索賠。2.作為收貨人(進口商)(1)報告貨物動態;(2)接收和審核所有與運輸有關的單據;(3)提貨和付運費;(4)安排報關和付稅及其它費用;(5)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6)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7)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3.其它服務,如根據客戶的特殊需要進行監裝、監卸、貨物混裝和集裝箱拼裝拆箱運輸咨詢服務等。提箱費是從場站提出集裝箱到海關過機驗貨的費用。
貨代的主要工作是訂艙,報關,車運等工作,不是什么都能做的;報關不一定是報關行(公司),貨代也可以報。貨主訂艙必須通過貨代向船公司訂艙,船公司接了貨主的單,目的還是要通過貨代做;拼箱訂艙不是向船公司訂的,而是通過貨代公司訂的。無船承運人與一級貨代本質也是一樣的,前者是交通部核準的,后者是外經貿核準的,前著可開海運發票,后者只能用代理發票。二者都可以開美金發票。無船與一代二塊牌子可以同時有一個公司所有;選擇貨代主要看服務,同時也希望價格合理甚至優惠的,價廉物美。作為一個貨運代理,它通過提供適于空運程度的服務方式,繼續為發貨人或收貨人服務。云南進口貨運代理
相當部分的貨物代理掌握各種運輸工具和儲存貨物的庫場,在經營其業務時辦理包括海、陸、空在內的貨物運輸。吉林國際貨運代理售后
國際貨運代理人的職責和義務1.國際貨運代理人的基本職責(1)按照代理協議(合同)規定和委托人的指示負責辦理委托事項。(2)在辦理代理工作中必須提供真實的情況及資料,如果有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實,給委托人造成損失,委托人有權向代理人提出索賠并撤銷代理協議。(3)在代理協議有效期內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在代理過程中得到的保密情報和重要資料。(4)代理應如實向委托人收賬。2.國際貨運代理應對自己沒有執行合同所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賠償責任。3.收貨人在收到貨物時發現貨物滅失或損害,并能證明該滅失或損害是由貨運代理人的過失造成的,即可向貨運代理人提出索賠。4.國際貨運代理人在作為承運人運輸貨物時,其責任從接受貨物時開始,至目的地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為止,或根據指示將貨物置于收貨人指定的地點也視為完成并已履行合同中規定的交貨義務。5.委托方應支付給代理人因貨物的運送、保管、投保、報關、簽證、辦理單據以及為提供其他服務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同時還應支付由于貨運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而產生的費用。委托方在提貨之前必須全部予以付清,方能取得提貨權。否則貨運代理人對貨物有留置權,并有權以適當的方式將貨物出售以此來彌補應收取的費用。吉林國際貨運代理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