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E發布了第二版《室外照明裝置干擾光影響的限制指南》 (CIE 150: 2017),該技術報告在CIE 150: 2003的基礎上進行修訂,給出了評價室外照明對環境影響的指導方法,并推薦了不同環境下的光干擾限值及其測量方法,同時報告中還推薦了一些針對現有室外照明裝置的補救措施。
●房屋的垂直照度(光侵入)限值●視野內的燈具亮度限值●道路照明中的光幕亮度和閾值增量限值●控制天光的燈具上射光通量比(ULR/UFR)限值●強光打亮的建筑物里面和標識標志的亮度限值隨著LED技術的快速發展,LED戶外顯示也應用越來越***,它們的高亮度以及閃爍已經得到了業內人士的關注,關于LED顯示的光干擾已經并且正在持續研究之中。控制光污染必須從實際、安裝、運營和維護幾個方面來考慮,該技術報告中對這幾個方面的光干擾控制措施進行了詳細闡述。報告中還給出了限值參數的計算和測量方法,光干擾評價中被測的參數包括垂直照度、燈具的光強分布、照明現場的光幕亮度、垂直面亮度等。 路燈分布光度計測試系統。快速分布光度計價格
分布光度計應用場景:
實驗室使用:空間條件:實驗室需要有足夠的空間來放置分布光度計,立式分布光度計通常需要較大的暗室尺寸,而臥式分布光度計對暗室空間要求相對較低。如果實驗室空間有限,可以優先考慮臥式或緊湊型的設備。功能多樣性:實驗室可能需要對不同類型的燈具和光源進行測試,因此設備的功能應盡可能多樣化,能夠適應多種測量需求。同時,設備應具備良好的兼容性,以便與其他實驗室設備進行連接和數據交互。
現場測量:如果是在現場進行測量,如戶外照明工程的檢測等,需要選擇便攜性好、操作簡單、抗震性強的分布光度計。便攜式設備可以方便地攜帶到現場進行快速測量,并且能夠適應現場可能存在的震動和顛簸等環境因素。
工業生產:在工業生產線上使用時,要考慮設備的測量速度和穩定性,以滿足大規模生產的檢測需求。設備應能夠快速準確地測量燈具的光參數,并且能夠長時間穩定工作,減少因設備故障導致的生產中斷。 快速分布光度計價格分布光度計是一種用于精確測量光源在空間各個方向上發光強度分布的儀器。
GMS分布光度計用于新Erp法規(EU)2019/2020&新能效標簽法規(EU)2019/2015中定向燈與非定向燈的測量,Erp也給出對Ponmax的計算:Ponmax=C*(L+Φuse/(F*η))*R。其中:C是校正因子,取決于光源類型(見下圖2),L是終端損耗因子(見下圖3),Φuse是宣稱有效光通量,F是能效因子:【1.0(非定向燈)、0.85(定向燈)】η是光效閾值(見下圖3),R是CRI因子:【CRI≤25:0.65、CRI>25:(CRI+80)/160】。從Ponmax的計算公式的條件中,我們可以看出,對于Ponmax的正確計算,還要對能效因子F燈具的類型考慮和顯色指數CRI,判斷其是定向燈還是非定向燈?顯色指數CRI是否大于等于80?這里我們給出定向燈與非定向燈的定義:定向燈是指在120°圓錐立體角范圍內的有效光通量少于整個燈具光輸出的80%的照明燈具,非定向燈反之。
測試燈具的LED燈珠平均 LED 強度分布光度計系統。測量時,發光二極管與接收或測量探測器要保持軸對準。例如,機械軸和光軸可能不平行,見圖4。這將影響測量結果,并且相關的測量不確定度將增大。為了樶大程度減小測試結果差異,歐司朗光電半導體有限公司根據CIE127,測量LED的光通量和平均LED光強。CIE條件B主要用于大出射角的LED,而條件A主要用于具有小出射角(通常為±20°的視場角)的LED。在理想的實驗室條件下,該測試過程可靠且可復現性好。分布光度計的測量結果可用于照明標準的制定。
光強分布曲線:也稱為配光曲線,是燈具光分布測量的主要結果之一。它以極坐標或直角坐標的形式表示燈具在空間各個方向上的光強分布情況,通過光強分布曲線可以直觀地了解燈具的發光特性,
等光強曲線:是將光強相同的點連接起來形成的曲線,等光強曲線能夠更直觀地反映燈具在空間中的光強分布均勻性。在照明設計中,等光強曲線可用于評估燈具在特定平面或區域內的照明效果,幫助設計師合理布置燈具,以達到均勻照明的目的。
光通量:光通量是指燈具在單位時間內發出的總光能量,單位為流明(lm)。通過對燈具在整個立體角內的光強分布進行積分,可以計算出燈具的光通量。光通量是衡量燈具發光能力的重要指標,對于照明系統的設計和能源效率評估具有重要意義。
通用型配光曲線分布光度計。快速分布光度計價格
分布光度計可以用于測量汽車前照燈的近光和遠光的光強分布,確保其符合國家和國際的安全標準。快速分布光度計價格
UGR測試的應用:各類照明場所的統一眩光值(UGR)是參照國際照明委員會(CIE)標準《室內工作場所照明(Lighting of Indoor Work Places)》CIE S 008/E-2001的規定制定。此計算方法根據CIE 117號出版物《室內照明的不舒適眩光(Discomfort Glare in Interior Lighting )》(1995)和 CIE 147 號出版物《小光源、特大光源及復雜光源的眩光(Glare from small, large and complex sources)》(2002)的公式制定。
長時間視覺作業的場所,統一眩光值UGR不應高于19。 快速分布光度計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