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技術審查。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把水資源論證報告作為受理審查建設項目取水許可申請的必備要件,嚴把水資源論證質量關,對未提交水資源論證報告的或論證內容明顯存在重大缺陷的,不予受理取水許可申請。要把水資源管控指標作為剛性約束,對建設項目取用水與生態流量保障目標、江河水量分配指標、地下水取用水總量和水位管控指標、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用水定額等指標的符合性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對其真實性、科學性負責,作為審批取水許可申請的重要依據。對水資源論證審查不通過的項目,不得批準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中的水文化價值評估,需挖掘傳統水利遺產的現代利用潛力。樂山垃圾發電廠水資源論證咨詢
咨詢內容取水許可證到期延續,取水單位有效期屆滿45日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了申請,對取水單位取水量、實際取水量***評估后,是不是可以以5年平均取水量的比較大取水量核定水量給予延續?這樣取水量比原取水量少,是不是屬于取水量改變,要不要重新辦理?答復內容您好!感謝您的留言。現答復如下:依據《取水許可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34號)規定,取水審批機關應當對原批準的取水量、實際取水量、節水水平和退水水質狀況以及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所在行業的平均用水水平、當地水資源供需狀況等進行***評估,在取水許可證屆滿前決定是否批準延續。批準延續的,應當核發新的取水許可證;不批準延續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根據上述規定,對于延續取水許可申請,審批機關除了要考慮取水單位或個人實際取水量,還應當考慮原批準的取水量、節水水平和退水水質狀況以及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所在行業的平均用水水平、當地水資源供需狀況等,通過***評估作出是否批準延續的決定。批準延續的,核發新的取水許可證。廣安取水水資源論證評審非常規水源利用潛力評估是水資源論證的創新方向,需突破傳統供水思維。
咨詢內容**們好!我有兩個問題需要咨詢一下:1、煤礦疏干水是否屬于地下水資源量的一部分?2、煤礦疏干水排放量是否應該計入地下水可利用量?答復內容您好!感謝您的留言。現答復如下:煤礦疏干排水采用人工排水降低有關含水層的水位(或水壓),使某個采礦水平的地下水部分或全部排除,防止井下突水,保護采礦工作的順利進行。因此煤礦疏干排水是煤礦企業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的一種方式,煤礦疏干排水量按用水口徑應計入地下水取用水量。咨詢內容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表時,是否需要按照《規劃和建設項目節水評價技術要求》的要求增加“節水評價”章節?
節水制度建設1、加強管理體制、政策體系建設加強節水工作領導,大力推進節水首先應按規劃綱要要求,制訂出具有全局性、階段性、科學性與可行性,并且上下協調平衡的節水發展規劃;其次是必須堅持國家宏觀調控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原則,采取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切實可行的綜合措施,促進和保障規劃綱要的實施。節水規劃、計劃規定應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實行職責分工,強化職能,明確節水工作。應重點對高耗水、高污染行業進行監督和考核,將節水措施落在實處。根據節水型社會建設,全縣加強了節水型社會建設的制度建設,先后出臺了多套制度,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2、建立節水型用水標準化體系,開展節水型社會建設建立兩套節水的指標體系,一套是水資源的宏觀控制指標體系,明確各行業、部門可使用的水資源量;一套是水資源的微觀定額指標體系,規定社會產品或工作量的單位用水量,從而使經濟社會發展的每個步驟都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符,建成節水型社會。大型商業綜合體開展水資源論證,能優化給排水設計,提高水資源循環利用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專業規劃是指在流域、區域層面,編制的防洪、治澇、抗旱、灌溉、供水、水力發電、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節約用水等規劃。按照水利部《水利規劃管理辦法(試行)》,專項規劃是指在國家、流域、區域層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及水利發展與**管理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方針政策等,編制的水利(含水務)重要建設與**管理領域、重大工程方面的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不屬于專項規劃。《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令第460號,以下簡稱《條例》)對取水許可申請范圍作出明確規定。該《條例》第四條明確規定了不需要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的情形。鐵路沿線消防臨時應急取水屬于《條例》規定的,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情形,不需要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水資源論證中的再生水利用規劃,需明確水質標準與輸配水系統建設方案。涼山廠房水資源論證收費
污水處理廠擴建進行水資源論證,能確定合理處理規模,提升污水處理和水資源回用能力。樂山垃圾發電廠水資源論證咨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取水單位或個人超許可水量取水屬于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違法取水行為,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取水許可證。同時,對于取水單位或個人超取水許可審批水量取水,應比照超計劃或者超定額取水,按累進收取水資源費。按照《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取水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并繳納水資源費。違法取水的用水單位或個人按規定完成行政處罰后,應按照《條例》規定補交無證取水的水資源費。樂山垃圾發電廠水資源論證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