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PED認證 面向地區:上海 PED認證費用:依據具體需求而定 PED認證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步驟:前期輔導、工廠現場輔導、焊工考試/工藝評定(如有焊接)、質量管理體系審核、不符合項整改、簽發證書以及監督審核。PED認證的體系模式證書包括H模式、D模式和E模式,有效期為三年,每年需進行監督審核,三年后需換證并簽發新證書。 壓力設備指令(PED)2014/68/EU(替代1997/23/EC)是關于整個歐洲壓力設備安全的基本立法,也稱為PED認證。該認證適用于允許壓力大于0.5 bar的壓力設備和組件的設計、制造及合格評定,包括容器、管道、安全附件和壓力附件。需要注意的是,不包含壓力的安全附件也在此范圍內。安全附件的一個示例是壓力或溫度開關(如果將其用作壓力設備的安全控件)。 值得一提的是,PED認證并不涵蓋所有壓力設備,因為《便攜式壓力設備指令》和《簡易壓力容器指令》涵蓋了某些設備和產品,這些設備和產品在受壓時的危險性相對較低。此外,這些指令可能包含在其他指令中,例如機械設備指令、ATEX指令、低壓指令或電磁兼容性指令中。未獲 CE 認證,產品無法進入歐盟銷售。電腦CE認證檢測認證
第1組為危險性流體(如易燃、易爆、有毒等),第2組為非危險性流體。工作壓力:PS(bar);容積或公稱直徑:V(L)或DN(mm)。根據以上參數,我們可以通過PEDANNEⅡ中的9個表格(參照PED指令)對承壓設備進行PED類別劃分。承壓設備的等級分為Ⅰ、Ⅱ、Ⅲ、Ⅳ。壓力設備的PED認證等級與合格評審模式選擇如下:I=Module A; II=Module A2、D1、E1; III=Modules B+D、B+F、B+E、B+C1、H; IV=Modules B+D、B+F、G、H1。 在PED認證中,材料的確認至關重要。信號處理器CE認證機構哪家好想立足歐洲市場,CE 認證不可少。
分類等級越高,相關規定就越嚴格。具體的認證模式包括:符合性評定(Conformity Assessment),適用于第I至IV類設備。廠商的選擇組合如下: - 第I類:AA - 第II類:1B + DB + DD - 第III類:1B + FB + FE - 第IV類:1B + EGB + C 對于只需適用較低要求模式的產品,廠商也可以選擇應用較高要求的模式。各模式的說明如下: - 模式A:內部生產管制 - A1:內部制造檢查加上終評審監督 - B:型式檢查 - B1:EC設計檢查 - C1:符合型式 - D:生產品質保證(ISO9002) - D1:生產品質保證(ISO9002)(模式單獨應用) - E:產品品質保證(ISO9003)終檢驗與測試 - E1:產品品質保證(ISO9003)(模式單獨應用) - F:產品檢查 - G:EC個別檢查 - H:品質保證(ISO9001) - H1:品質保證(ISO9001)加上設計檢查及終評定的特別監查 其中,模式A不必經過驗證機構的驗證,其余各模式則需要經過歐盟會員國認可的指定驗證機構(Notified Body)的驗證。 PED類別判定方面,根據PED附錄II的規定,承壓設備可分為I、II、III和IV四個合格評估等級。對于危險性較低的承壓設備,可以按照成熟工程實踐(Sound Engineering Practice)進行操作。
在產品設計初期,應對其進行危險性分析,以提供評估依據。這一過程旨在防止因機械故障導致的組件或容器外殼的危險,以及因故障引發的介質外溢。因此,危險性分析是組件設計的基礎。在設計承壓設備時,安全性應是首要考慮因素,尤其是在制造商預期或規定的運行條件下。以下是設計時應重點關注的問題: 1. 危險性的減少或消除,包括結構總體設計、材料選擇和加工工藝。 2. 在無法消除危險性時,需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主要通過安全裝置來實現。 3. 對于殘留的危險性,必須在運行指南中提供詳細說明。 4. 所采用的標準應滿足以下要求: - 經驗證的標準; - 符合歐洲材料允許標準; - 或符合鑒定的允許規定。 通過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提升產品設計的安全性,保障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完成 CE 認證,為產品出海筑牢根基。
授權機構將不定期對制造商進行監督檢查,以確保質量體系的正常運轉。每臺產品均需貼上CE標志和授權機構識別號,并出具書面的符合性聲明。 1. 模式D1:生產質量保證按模式A編制技術文件。制造商需按照批準的質量體系進行生產,并進行終檢驗和試驗,以確保承壓設備符合相關指令要求。其余內容與模式D相同。 2. 模式E:產品質量保證。制造商需按照批準的質量體系進行終檢驗和試驗,確保承壓設備符合EU生產型式檢驗證書所述的型式,并滿足指令要求。其余內容與模式D相同。 3. 模式E1:產品質量保證按模式A編制技術文件。制造商需按照批準的質量體系進行終檢驗和試驗,以確保承壓設備符合相關指令要求。其余內容與模式E相同。 4. 模式F:產品驗證。制造商需確保承壓設備符合EU生產型式檢驗證書或EU設計檢驗證書及相關指令要求。授權機構將對每臺產品進行檢查和試驗,以驗證其型式符合性及滿足指令要求。CE 認證為產品打開歐洲銷售通道。暖通設備CE認證認證咨詢
產品經 CE 認證,符合歐洲安全法規。電腦CE認證檢測認證
1. 經濟運營人分類:在壓力設備指令中明確經濟運營人的角色。 2. 合格程序:可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 根據歐洲統一標準進行產品測試和/或安全評估; - 制定程序以確保批量生產的一致性; - 確定產品和經濟經營者的識別要素; - 提供用戶說明和安全信息; - 制定糾正措施的實施程序。 3. 技術文件:草擬技術文件(包括用戶手冊),以便基于該文件評估產品的合格性。 4. 歐盟符合性聲明:起草歐盟符合性聲明,表明壓力設備符合CE法規。產品在符合壓力設備指令及相關標準后,將立即貼上CE標志。 關于歐盟承壓設備法規: - 簡易壓力容器(SPVD)- 2014/29/EU:用于壓縮空氣和氮氣的容器,例如空氣壓縮機、氣動系統、制動系統等。 - 壓力設備(PED)- 2014/68/EU:涵蓋壓力容器、熱交換器、反應堆、低溫容器、水管鍋爐、殼體鍋爐、安全閥、閥門、滅火器和呼吸器用氣瓶等。電腦CE認證檢測認證